為鼓勵第二類醫療器械研究與創新,促進醫療器械新技術推廣和應用,推動我省醫療器械產業健康發展,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制定了《河南省第二類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工作程序》,現予以發布,自2021年7月15日起執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河南省第二類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工作程序
2021年6月25日
附件
河南省第二類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工作程序
第一條【適用范圍】 本程序適用于我省第二類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工作(以下簡稱“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”)。
第二條【申請條件】 申請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的醫療器械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:
?。ㄒ唬┇@得國家項目支持或我省科技重大專項、重點研發計劃的;
?。ǘ┓轮茋膺M口產品,填補國內同類產品空白的;
?。ㄈ┥陥螽a品為河南省內首創、首仿,并有重大的實質性創新提高的;
?。ㄋ模┚哂兄卮蠹夹g創新、產品功能有重大創新提高,或生產工藝有重大改進突破的;
?。ㄎ澹┏钟邪l明專利首次生產的。
第三條【申請時機】申請人申請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,應當在產品注冊申請前,向省食品藥品審評查驗中心提出申請。
第四條【申報資料要求】申請人應當提交第二類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申請資料,內容應包含但不限于《河南省第二類創新器械申報資料編寫指南(試行)》(2020年第18號)“一、申報資料內容”中第(一)項至第(五)項。
如申請產品未列入《分類目錄》及相關分類界定文件,其管理屬性存疑的,申請資料應提供申請界定產品的分類界定文件。
第五條【省局職責】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注冊管理處(以下簡稱“省局器械注冊處”)負責我省第二類創新醫療器械界定的管理。
第六條【中心職責】省食品藥品審評查驗中心(以下簡稱“省審評查驗中心”)設立第二類創新醫療器械審查辦公室(以下簡稱“創新審查辦公室”),負責第二類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工作。
第七條【資料受理】創新審查辦公室收到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申請后,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資料的形式審查。對符合本程序第四條規定的形式要求的予以受理。
對于已受理的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申請,申請人可以在界定審查決定作出前,自愿申請撤回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申請及相關資料。
第八條【界定審查】創新審查辦公室對已受理的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申請項目,組織專家進行審查。
第九條【工作時限】 創新審查辦公室收到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申請后,應當于30個工作日內給出審查意見。其中,補充資料、異議處理時間不計算在內。
第十條【異議處理】經創新審查辦公室審查,將界定的結果及時告知申請人。申請人對于告知內容有異議的,可以向創新審查辦公室提交書面意見并說明理由。創新審查辦公室對相關意見進行研究,出具最終界定審查意見,報省局器械注冊處核準。
第十一條【結果告知】界定審查結果告知后,對于界定為創新醫療器械的,申請人應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法律法規要求申報注冊,進入快速審評審批綠色通道。
界定審查結果告知后5年內,未申報注冊的創新醫療器械,不再享受創新醫療器械的有關政策。申請人可按照本程序重新申請創新醫療器械界定審查。
第十二條【終止情形】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,創新審查辦公室可終止本程序并告知申請人:
?。ㄒ唬┥暾埲酥鲃右蠼K止的;
?。ǘ┥暾埲颂峁﹤卧旌吞摷儋Y料的;
?。ㄈ┥暾堎Y料內容混亂、矛盾,知識產權證明文件不完整、專利權不清晰的;
?。ㄋ模┥暾埲宋窗匆幎ǖ臅r間及要求履行相應義務的;
?。ㄎ澹彶槠陂g,知識產權、發明專利發生變化,不能支持創新醫療器械申報的;
?。┣按螌彶橐庖娨衙鞔_指出產品不屬于創新醫療器械的理由,再次申請時產品相關內容未發生改變的;
?。ㄆ撸┢渌贿m用本程序的情況。
第十三條【同期申請】界定審查期間與申報產品工作原理、作用機理、預期用途等相同的其他申報產品,仍按本程序執行。
第十四條【重大變化】產品研發過程中主要工作原理或者作用機理發生變化的、涉及本程序第二條(四)中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創新醫療器械,應當按照本程序重新申請。
第十五條【施行時間】本程序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,由河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器械注冊處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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