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進一步規范醫療器械通用名稱,加強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,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《神經和心血管手術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》《醫用診察和監護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》,現予發布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1.神經和心血管手術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
2.醫用診察和監護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
國家藥監局
2021年8月23日
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1年第62號(2021年第62號)通告附件1.docx
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2021年第62號(2021年第62號)通告附件2.doc